《汽车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率管理要求》公布_技术文章_上海仪祥试验设备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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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汽车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率管理要求》公布
时间:2020-04-27 点击次数:0

        为保护生态环境,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,促进汽车行业生产方式、消费模式向绿色低碳清洁安全转变,提高产品的国际竞争力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第四十条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》第十九条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》第十九条等规定,2015年6月1日,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并公布了《汽车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率管理要求》。

       铅、镉、汞、六价铬、多溴联苯等有害物质被广泛应用在汽车钢材、橡胶、皮革、刹车片、电子器件、镀层等部件中。因此加强汽车有害物质管理,提高报废汽车的回收利用率,可以有效降低成本,缓解汽车行业面临的资源环境压力,降低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。目前我国行业整体水平与国外相比尚有一定差距,有害物质使用管理仅相当于欧洲2008年的管理水平,使得我国汽车产品难以进入发达国家市场,参与国际竞争。

      自2014年初,我司即开始对汽车有害物质检测和汽车回收利用率展开相关研究,目前已完成华晨、东风裕隆、广州本田等主机厂的12辆整车的ELV相关检测试验,同时协助众多零部件厂完成了禁限用物质检测相关试验,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。针对《汽车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率管理要求》公告的实施,我司已具备充分的技术应对能力。面对即将到来的东风小康、吉利汽车等主机厂的整车ELV认证检测项目及其他主机厂及零部件企业的禁限用物质检测项目,我司已做好充分准备,蓄势待发,相信在ELV检测领域中我司必能取得不俗的成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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